自2012年构建区、镇街、村社三级调解工作网络平台以来,我区调解工作成功率保持在98%以上,一大批社会纠纷得以有效化解,为在党的十八大、全国“两会”等重点时段实现“零登记、零通报、零非访、零集体访、零群体性事件”的“五个零”目标奠定了基础。
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
我区从健全组织结构、明确工作目标和完善“五调”工作制度三个方面入手,建立起一个运转顺畅、高效实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。
着力构建区、镇街、村社大调解工作组织领导体系,其中区一级小组加强组织领导,镇街、村社一级小组负责辖区内调解工作,确保上下联络沟通顺畅。同时,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,努力实现“三下降、三提高、三不出、三防止”的工作目标,即三下降:民转刑案件下降,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下降,民事诉讼案件下降;三提高:民事调解成功率有所提高,民事诉讼调解率有所提高,行政投诉案件调解率有所提高;三不出: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社,较大矛盾纠纷不出镇街,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不出区;三防止:防止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,防止发生恶性民转刑案件,防止发生集体越级上访事件。此外,我区还充实了“五调”工作制度,对构成大调解工作体系各个子系统如人民调解、司法调解、行政调解、仲裁调解和专业调解等逐一制订工作实施意见,并明确各项工作制度。
夯实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基层基础
我区在开展建设大调解工作体系中,通过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、落实工作经费、加强检查考核工作,为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深化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。
重点是紧密结合“网组片”工作,把大调解工作网络延伸到各个网格之内,使全区1132个网格都落实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开展调解工作,真正把调解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居民群众家门口,同时建立健全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,确保调解力量到位;将构建大调解体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,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激励机制,确保工作经费到位;把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作为年度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,并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解责任制,确保检查考核到位。
建立大调解工作平台
我区积极创新调解工作原有的体制机制,建立了区大调解工作中心,负责全区调解工作的综合协调、分流指导。
区大调解工作中心建立了实体平台,在26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内设立了接待窗口,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。同时,设立了内外两套组织机构,内设重大纠纷调处室,协调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处置;对外,在各成员单位内分别设立了劳资纠纷调处室、专业仲裁调处室等行业调解工作机构。此外,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,明确职责。定期汇总分析各职能部门及镇街矛盾纠纷排查信息;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调处;组织专业力量对调解工作加强业务指导;定期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工作,并建立表彰奖励制度,增强大调解工作中心合力。
区大调解工作中心运行至今,已接受群众咨询2226人次,指导及分流调解5072次,组织协调重大矛盾纠纷调解7起,成为全区调解工作的指挥中心,大大提高了全区调解工作实效。
(沈治清 孙亦娴 姜毕枫)